• 服务
  • 顾问
  • 资讯
400-047-0007

湖北放宽建筑资质审批权限,严管企业人员工程业绩

时间:2023-04-07 17:17

近日,湖北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文件中对建筑资质审批、工程业绩认定、资质动态核查等工作作出指示,下面跟着咕咕狗一起看看通知内容。

湖北放宽建筑资质审批权限,严管企业人员工程业绩

一、推行委托审查

减少审批环节,将省厅审批权限内的部分建筑业二级资质、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企业部分乙级资质的首次申请、升级、延续、增项、变更、重新核定事项,下放到企业所在地市州住建部门受理和审查。

二、优化业绩认定

1.申请资质涉及省内的企业业绩、个人业绩,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审核后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其中申请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涉及的企业业绩,由市级住建部门核实录入湖北建筑监管平台后,填写《企业业绩核实清单》,连同书面报告一并报省厅定为A级。

2.省外业绩由省厅函询工程业绩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核实业绩的真实性;对已经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的A级业绩直接予以认定。

三、定期开展批后检查

对已经核实的业绩按一定比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抽查;对委托审查的资质,每月按一定比例在省厅资质审批平台上抽查。

四、加强企业信用管理

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记录并向社会实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各环节信息,对信誉良好企业给予信用激励。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和人员,要及时录入湖北建筑监管平台,依法对社会公开发布,并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相关企业列入诚信记录“黑名单”,并对其资质作出限制。

五、严格企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质量和安管人员数量,必须动态满足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企业出现上述人员出现不足问题时,湖北建筑监管平台系统将自动预警提醒企业整改。

企业未达到规定数量记为资质异常,企业1年内有3次及以上的资质异常,将暂停企业的投标资格;在一个资质有效期内有3次暂停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企业资质不予延期。

六、严厉打击买卖资质

重组、分立、合并、跨市州变更资质等事项,涉及变更的双方企业的净资产、人员等应达到现有资质标准要求;对涉嫌买卖资质的企业,依法暂停办理所有资质审批事项,经调查核实的,依法撤回相关资质。

以上便是湖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通知的全部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本通知将于2023年4月15日起实施并试行1年,企业还有一段时间对企业进行自检,如果存在不足的地方一定要及时补救,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建筑资质内容,可以向咕咕狗客服咨询。

TAGS:建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