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发票骗税行为,切忌这些违法行为
时间:2018-06-01
为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税法遵从度,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国税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充分利用税收征管大数据和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全力以赴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成功查处了一大批虚开、骗税涉税违法案件,其中2017年立案检查骗税、虚开案件1155起,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7.07万份,金额1022.18亿元,税额171.23亿元;查结案件667起,认定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53万份,涉及金额95.21亿元、税额高达16.14亿元,持续保持了遏制骗税、虚开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严打虚开发票、骗税行为,无疑给广大创业者敲响了警钟,特别对于不少初创企业来说,他们专注于业务拓展,往往忽略 企业纳税申报事宜,甚至还不清楚什么是虚开发票行为。接下来,咕咕狗将来为大家一一解析。
虚开发票行为的定义:
虚开发票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在商品名称、数量、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虚假开票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据咕咕狗了解,下列三中开票行为均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公司销售的商品是苹果,却开具销售雪梨发票;公司将苹果卖给了A企业,却开票给B企业;公司卖给A企业500箱苹果,开具发票时数量却填写为400箱等;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如A企业为了少缴税,而让B企业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其开具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你作为中间人,让具有多余发票的A企业为缺少发票的B企业开具发票的行为。
总的来说,开具发票时,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一致,若有其一项与实际不符,均为虚开发票行为。
虚开发票行为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后果?
1、若企业虚开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可以对企业处于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则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虚开发票行为直接负责的企业主管人员,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虚开增值税发票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将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情节更为严重的,则将处以无期徒刑。
3、受票方企业利用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的,将被追缴相关税款,并处以偷税数额5倍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惩罚是十分严厉。 企业想要长远发展,必须学会规避虚开发票的风险。
1、企业在开票时,必须仔细核对票面内容,核实是否与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相符;
2、主动履行企业纳税申报义务,切勿为了少缴税款,而选择“购买”与业务不符的发票;
3、若对发票产生疑惑,可及时通过发票认证或主管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查验发票的真实有效性。
企业纳税申报是每位创业者需履行的义务,千万别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段,试图少缴税款,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企业想了解更多财务知识,欢迎向咕咕狗咨询。咕咕狗专注南宁代理记账12年,不仅为广大创业者提供记账报税服务,还提供一站式财税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