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优化营商环境的拦路虎,需有担当作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多项政策中,一条关于“尽职免责”的表述引起广泛关注。这一政策对于天天与企业打交道、常常面临政策法规不明朗的基层单位来说,无疑破除了束缚他们积极创新、主动服务的窠臼。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依法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过程中,工作出现偏差失误、未实现预期目标,但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损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免予追究责任”。
近年来,我国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取得了一些骄人成绩,我国营商环境国际评价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排名上升到第46位。但是和国际一流水平相比,我国营商环境仍有一定差距,一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国家政策很好,但大部分落地不太理想,很多政策到了基层就减弱、变形了。同时,政策制定层面大多针对的是一些普遍性问题,而企业在实际运营中面临的问题千差万别,很多时候需要灵活变通、更契合实际的处理方式,由于没有政策依据,而办事人员怕担责任,好多事往往会不敢办、拖着办,这造成了企业经常抱怨的“现在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还是不好办”。
征求意见稿正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鼓励相关部门人员大胆创新,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的失误依法免责,进而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有为政府”更好发挥作用。此前,上海推行的“店小二”式服务、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北京的“一次不用跑、5天全办好”,都是相关地区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创新、自发推动的改革。
当然,仅靠一条“免责”不足以解决全部问题,要让企业和办事人员都放下包袱,还要靠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法治化,可以把各地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通过立法予以系统固化,使改革有法可依,便于复制推广。规范化,可以把行政服务事项标准化,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并保证决策、实施流程合规,减少失误风险。信息化,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在线查询、核验市场主体信息,不需要重复提交就完成了信息采集,避免了申请人办事多次跑腿
目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在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和公司注销、纳税申报以及企业融资服务、人才服务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一网通办”,以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容错机制,让基层干部敢于作为,坚决破除优化营商环境的拦路虎,有力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