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是针对“生产”的过程。对可能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安全影响的制造(担心生产过程产生社会危害),实行许可证制度。例如,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生产许可证,是针对“产品”的结果。对可能造成公共安全影响的产品的生产(担心产品对社会造成危害),实行许可证制度。比如米面、食用油、通信设备,劳动保障产品、爆炸物等等。
生产许可证审批部门:
审批部门一般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它其它主管工业的部门。
2022-10-31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