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注销登记的企业,法人资格就此终结,员工全部遣散,债权债务关系全面清理完毕,公司至此消失。所以依照企业不同的情况,处理商标的方式也不同,具体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商标,企业清算时未对该商标作出处置的,在其后的转让中,转让人需为乡镇企业的主管单位、乡镇政府的企业资产总公司,国有企业的主管单位国有资产局,但要出具相关的权属证明;
2、私营企业的商标,企业注销前,未对商标进行处置的,又无法定承继人的,视为放弃该商标,在企业注销后,不能再将该商标进行转让,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不成立;
3、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商标,在其企业注销后,其负责人在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在工商部门开具的出资证明之后,可以办理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