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了解办理资质的行政许可依据及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依据建设部第159号令的规定, 建筑业企业资质按照企业注册地实行分级管理、发证制度。
第三、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程序
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核验——评审(经主办工作人员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召开评审会议,并实行建设厅内部相关处室站办工作联系单制度,申报建设部审批的企业由申报企业提出书面报告,由主管厅长审批后,建管处接收材料,进入报批程序签署意见后,报送厅领导签批)—上报建设部审批。部分一级专业资质、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核查—评审(经主办工作人员A、B角核审符合受理条件的,相关部门组织实地考察,召开评审会议,签署意见后,报送厅领导签批)—公示(时间为10天)—核准—发证。
第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和具体要求
1、综合资料(第一册)2、人员资料(第二册)3、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2022-12-08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