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日期申请注册的情况,可被视为商标同日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构成同日申请有四个要件:
1、两个及以上不用名义的商标申请人;
2、所申请商标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服务)上;
3、所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
4、申请的日期相同。
对于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首先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实际使用证据。如证据无效或未能提供证据,商标局将要求各申请人就同日申请的商标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商标局将组织各方申请人参加商标同日申请抽签,并根据抽签结果确定在先申请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