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信用主体,主要惩戒措施分为4种,分别是: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市场性约束和惩戒;行业性约束和惩戒;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是指严格审核建筑企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控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包括新增项目的审批、核准等等这些行为,可以说无论是资质证书还是安许证都是建筑企业进入建筑市场的证明,这些证书出现问题会影响建筑企业的正常业务开展。
市场性约束、行业性约束、社会性约束是针对建筑企业在市场经营中的活动、信用等级评价、企业信用监测做出的规定,事实上这些活动时建筑企业开展工程业务的基础,这些活动受到限制和约束对企业的工程业务开展同样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