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资质证书中涉及到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资质的企业,应在2016年10月31日前提出换证申请,2016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该类资质的换证申请;其中涉及公路、水利、水运、通信、铁路等方面资质的,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提出换证申请,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该类资质的换证申请。
原资质证书中涉及到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许可的公路、水利、通信、电力方面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出换证申请;涉及到由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许可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方面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出换证申请。
其他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符合条件时申请换证。
2017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的换证申请。
2022-12-12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