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资质中规定设备可否进行租赁:
1、根据资质要求,资质申请汇总的设备不能租赁。设备应该是企业自有设备,企业要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如果是上级单位划拨的就要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不然就不会被认可。
2、规定中的设备规格、数量、性能等都是有要求的,若是发票上不能够体现出,企业就需要提供先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设备使用说明书。
3、根据资质要求中有明确的提出生产厂房属于企业自己拥有的,就要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如果企业是通过租赁方式,则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等材料。其中要留意的是,租赁的到期日期不可以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日期。企业有多处厂房可以进行累积考核。
4、针对港口、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规定的设备,要提供所属权证明、检验合格证明。规定中没有明确要求的设备就不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了。
二、代办工程资质的流程:
1、公司提交再见或者是升级方案,上级领导会根据省级建筑公司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操作规定,并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和建筑企业布局,告知申请公司是否可行;
2、审理决策,协助办理的人员要详细的说明填写事项、提交材料的规定;
3、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的材料,工作人员都会仔细的检查提交材料是不是真实,有没有违反要求和规定。等待考试结束以后,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申请人考试建议,然后在互联网上公布;
4、上级审查并签署建议;
5、报告局领导干部审批(三级企业资质市住建局);
6、报省建设厅审核(二级企业资质需立即上报省市住建局);
7、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在自受申请之日起30日完成审查,并将评估建议告知申请人,然后在网上公布10天。
2022-12-26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