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 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不包括累计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不足10%的人员。
职工总数: 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注意: 企业应提供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