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企业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0元的税率5%;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10%;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20%;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30%;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