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承接项目,或者以其他企业名义做工程,或者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企业名义做工程的情况
2、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串通投标,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中谋取中标的情况。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开始施工的情况。
4、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者非法转包的情况。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的情况。
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劳务人员工资的情况。
7、隐瞒或者谎报、拖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情况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未取得上岗证书的情况。
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延迟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10、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
11、发生两起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12、其他违法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