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名
1、提供5-10个字号,字数控制在3-5个字之间,以便增加名称通过率;
2、企业核名表需有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名;
3、由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企业名称核准。
二、设立
公司股东自行认购股份,无需向社会公开招募资金。在股东认购股份确认后,企业可备好以下材料,前往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1、公司章程;
2、公司注册资本;
3、发起人身份证明;
4、公司法人身份证明;
5、注册地址,可为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等;
6、若由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材料。
三、刻章
1、发起人提供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若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税务备案案
1、法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法人、财务负责人到场;
5、若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