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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计划专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8-11 10:08

柳科计字〔20228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柳州建设,促进柳州高质量发展,根据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加快推进柳州螺蛳粉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柳办发〔202116 )》等文件要求和柳州市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相关要求,市科技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科技计划专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行业系统、本地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工作人员开展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科技计划专项申报工作,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审核和推荐。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指南

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与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项目申报的流程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至附件8

(二)系统填报时间:2022811日至2022915,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291日至2022920日。

(三)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科技大厦四楼市科技项目受理处或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20号,寄送或现场报送均可。

(四)项目受理处对申对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截止时间为925日。未能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须在930日前完成补正,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五)为避免临近申报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申报单位适当提前、错峰提交申报书,并提醒相关部门(或依托单位)及时审核推荐。对于后续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择优纳入2023年预算及项目立项安排。

三、支持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柳州市关于预算工作要求,本次专项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方式立项支持:

(一)里程碑式立项资助。该批项目原则上按照项目执行进度,2023年起滚动拨付资助经费。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2023年当年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和其他渠道配套经费先行开展项目实施,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自筹和配套经费统一纳入项目过程管理。2024年起按上一年度自筹经费到位情况,按不超过到位自筹经费的五分之一给予滚动拨付资助经费。总体上,按不高于财政资助总额的80%给予前资助和20%后补助相结合。

(二)“赛马制”立项资助。针对同一技术需求,有多个主体申报提出不同解决技术路线且符合科技立项条件的,采用“赛马制”资助方式资助,同一个“赛马制”科技项目,参与“赛马”的牵头单位不超过3个,市科技局将在项目应用基础研究和小试完成后进行阶段性成果评审,阶段性评审成绩最优成果继续支持中试经费开展应用性研究。

(三)定向委托立项资助。对于战略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单位集中或典型应用示范区域特征明显的项目,经评审后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四)2023年立项的以自筹经费方式实施项目,不予拨付柳州市本级财政资助经费,纳入柳州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科技项目通过竞争,优先以上述第(一)、第(二)、第(三)种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支持市财政科技经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因柳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预算有限,部分项目排名靠后、不能获得当年或次年财政资金资助的,经申报单位申请,我局将择优采取第(四)种方式予以支持,但需要申报单位在申报书的“经费预算”中注明接受此种资助方式。柳州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自治区和县级财政科技经费、其他政府经费、单位自筹和其他5类分别单独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申报条件

(一)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柳州市行政辖区内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课题关键技术相关专业博士以上学位,承担的在研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项目不超过1项。优先支持具备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

(二)申报材料中应分别详细载明应用基础研究、小试和中试研究进度和预期成果;

(三)为保证科研科学性、完整性、合规性,本专项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

(四)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研发任务及进度紧密相关。项目申请市财政科技经费最高不超过项目研发经费总投资额的 15%

(五)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且起始时间不早于 202271日,结束时间不晚于20251231日。

五、相关要求

(一)为强化项目验收时的绩效评价,请申报单位在填报项目申报书时,应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填报内容将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将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内容。无产出的相应成果指标应填为0”,不能为空,对于未填报预期成果及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申报书将不予受理。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济效益分析中,应写明经济效益的构成以及每个构成部分的计算或折算方式,作为今后项目验收的依据。

(二)为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作为主体责任使用和管理好项目的财政结余资金,“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结余资金管理制度,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合规有效使用资金,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申报单位在填报项目申报书时,应提交本单位的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作为附件材料,未提交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的项目申报书将不予受理。

(三)建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在申报前参照《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自评表》(附件3)开展自评工作,根据自评结果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正式申报。如果自评的技术分数不足80分,财务分数不足65分,建议暂不申报,避免造成公共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六、特别提醒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科技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局已在本局门户网站公布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和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反映,也可以电话或书面向我局法规与监督诚信科、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举报投诉,我局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772263239907722623579,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9号,邮编:545006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项目受理处 07722631033

(二)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7722623551

(三)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07722630786

 

附件:1. 2023年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科技计划专项申报指南

2. 项目申报须知

3.《柳州螺蛳粉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自评表》

4. 柳州市科研诚信承诺书

5. 项目申报书

6. 项目可行性报告

7. 项目申报附件

8. 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表

 

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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