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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星创天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14:12

南科通〔2023127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科规〔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南宁市星创天地申报认定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填报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如实填报《南宁市星创天地申报书》(详见附件1),并按照《星创天地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31115日前以PDF扫描件及纸质材料(2套)方式报送属地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审查推荐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审核星创天地申请材料,择优提出推荐认定名单,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

三、评审认定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县(市、区)、开发区推荐申报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对符合认定条件且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给予认定挂牌。

四、其他事项

1.此次南宁市星创天地暂不受理区直单位申报;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1122前向我局报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等有关星创天地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套),邮寄或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011014室,扫描版材料发送至:nck5533815@163.com

 

 

附件1.南宁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2.南宁市星创天地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

3.南宁市星创天地核查推荐表

4.南宁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20231023

 

原文发布:2023-10-23 17:49     来源: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TAGS:星创天地申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