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五届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桂科高字〔2023〕155号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部委局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23年11月15日—19日在深圳市举行。我区将组成广西科技代表团参展参会。为做好高交会参展参会组织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组织的活动内容
(一)科技交流及高新技术成果展示。
在高交会国家科技创新成果展设立广西展区,重点展示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成果,实施广西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及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来在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引资引技政策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突破。围绕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大健康等领域,展示我区高新技术成果。为企业提供展览展示场地并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视频资料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交易;展区设置洽谈桌椅,为企业提供现场对接交流服务。
(二)科技合作交流专题活动。
各市围绕本地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重点需求,瞄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由各市科技代表团分团自行组织赴深圳开展一系列科技合作交流活动,争取推动项目成功对接并达成合作。
(三)论坛会议活动。
包含中国高新技术论坛、部委举办的高层次论坛、与展览主题配套的专业技术会议、专业沙龙及活动、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企业举办的专场技术会议、项目融资培训会、评奖活动、优秀创新产品展示等一系列论坛会议活动。
(四)项目采集活动。
各市根据技术需求,利用参展参会机会组织采集各种技术供需项目和信息。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9日
地点:深圳会展中心(福田)
三、参展参会要求
(一)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各项参展参会项目及科技合作与技术对接洽谈活动,借助高交会平台,积极主动做好科技专题活动、交流洽谈、项目展示等工作。
(二)广西科技代表团团长由自治区科技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团长由自治区科技厅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各市科技代表团有关负责同志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人员组成。各市可组织科技代表团分团,要求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三)根据本届高交会安排,今年国家科技创新成果展集中展示科技创新发展成果和双招双引政策,最新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由企业自行联系充实到各对应专业展区参展,因此,本届高交会广西展区主要以视频、展板形式展示为主,不推荐实物成果参展。
(四)原则上各市可由筹备办负责办理证件(含嘉宾证、参展商证)不超过6张,每家参展单位办理参展商证不超过3张。
(五)参会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等做好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和单位职能,按照展会需求遴选推荐最具代表性、知名度高的企业和项目参加展会活动,并提供拟在高交会期间开展的科技合作交流专题活动以及参展企业名单、参展内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邮箱(cgb@kjt.gxzf.gov.cn)。
(二)请广西日报社、广西广播电视台、科技日报广西记者站等媒体对我区参会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五、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杨 斌
电 话:0771—2803958
(二)广西东盟技术转移中心
联系人:左毅斌、劳 超
电 话:0771—3370889、3370890
地 址:南宁市科德路3号
邮 箱:cgb@kjt.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发布:2023-10-30 18: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