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的通知
桂科奖字〔2023〕22号
各有关提名单位、候选组织:
根据《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定于2023年12月16—17日在南宁市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通过网络评审的候选成果进行会议评审。其中,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科技创新奖,以及网络评审推荐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含)以上的候选成果应进行答辩。
二、地点和时间
答辩具体地点、时间等信息请于12月14日起登录广西科学技术奖提名系统查询(jl.gxinfo.org:88)。
三、相关要求
(一)答辩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第一候选组织管理员)1人和候选人1—4人组成。主答辩人一般由提名者担任,根据实际可委托第一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候选人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二候选人代为主答辩,第一、第二候选人均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委托第三候选人代为主答辩。前三候选人均不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答辩人员应按照《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行业评审会的预通知》(桂科奖字〔2023〕21号)要求报送参会回执。
(二)答辩陈述时间8分钟。答辩组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出示身份证并亲笔签到。提前30分钟以上候会,逾号视为主动放弃答辩。
(三)答辩时,请答辩组迅速入座,待评审组长宣布开始后,先由主答辩人介绍出席人员排序、姓名及单位信息(计入陈述时间),再进行成果介绍。
(四)需要向评审组展示实物的,需审核通过后准予带进会场。未经申请的实物不准带进会场,严禁向评审组发放任何纸质资料。
(五)评审组长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应当迅速离开会场,不得停留或与评审组、工作人员打招呼。
(六)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劳 玲 0771—5302002 13878807173
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发布:2023-12-14 17:50 来源: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