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信局:关于实施2024年一季度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工信〔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早抓快干促落实,加力奋进开好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奋力实现202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对2023年工业产值实现正增长的制造业企业,年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在2024年一季度产值较上年同期增长10%(含)以上,按一季度产值增量的0.3%给予补助;年产值10亿元以下,在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含)以上且增量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按一季度产值增量的0.3%给予补助,上年同期无基数企业按0.15%补助。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对2023年工业产值负增长(含停产)的制造业企业,在2024年一季度产值较上年同期增速扭负为正,按一季度产值增量的0.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
二、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稳产。鼓励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促生产,对2024年一季度实现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企业不在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规定的工序或产品范围)给予用电补助。企业2024年1-2月用电量较上年同期增量在1-10(含)万千瓦时、10-20(含)万千瓦时、20-30(含)万千瓦时、30-50(含)万千瓦时、50-100(含)万千瓦时、100万千瓦时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上年同期工业总产值无基数企业补助减半。
三、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加工贸易企业稳规模优结构工作方案,支持企业争取区市各级惠企政策,全力服务企业稳增长、拓市场、提质量。推动存量企业优化调整,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着力引进高质量项目,加快推动落地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产业带动力强的优质项目形成增量,力促加工贸易企业提质增效。
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抓好抓实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力度,推动形成更多投资增量。对在2024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且较2023年一季度投资同比增长的项目,按2024年一季度实际投资较2023年一季度投资增量部分的0.4%给予补助(2023年一季度实际投资小于500万元的,投资数按照500万元计算),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五、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有序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重点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铝精深加工、电子产品制造、生物医药、家具及人造板、食品饮料等6个细分行业,推进一批数字化转型项目。强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集中开展2-3次数字化转型人才培训班,建立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组织数字化服务商开展入企诊断,形成“一企一报告一建议”,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
六、强化企业融资支持。落实“桂惠贷”政策,争取自治区“桂惠贷”稳增长开好局特色产品“工业项目贷”“工业流动资金贷”政策,积极开展“桂惠贷”名单制产品宣传、组织申报等工作,推动惠企政策直达经济实体。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融资,引导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发相关融资产品和服务,鼓励放宽对制造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贷款条件,降低企业转型资金成本。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开展稳增长拓市场活动,组织食品、建材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产销对接、供需交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积极服务企业“走出去”拓市场,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用工风险、合伙协议审查和涉东盟合同起草等国际商事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开展包括报关、报检、物流、收汇、付汇、退税、外贸金融、翻译、RCEP规则解读等在内的一站式跨境贸易服务,助企开拓国际市场。
八、加强企业服务保障。强化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煤电油气运等要素协调工作,推动企业尽快复产达产。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协同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等利用春节期间外地务工人员返乡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发布招工广告、开展招聘活动等形式加大企业用工宣传力度,鼓励广大群众就近就业。
本政策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3月31日,文件中涉及的补助资金从2024年现代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已享受“一企一策”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特此通知。
2024年2月7日
原文发布:2024-02-08 11:16 来源:综合科 作者: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