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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15:07

南科通〔2024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科规〔20206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对象

1.2023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器)。

2.2023年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且达到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标准及以上并经过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

二、填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并于2024311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南宁市科技局,若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寄送,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曾鑫媛

话:0771-5533816

箱:nn5533816@163.com

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16号房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奖励申请指南

 


 

202431

 

(此件全文公开)

 

原文发布:2024-03-01 17:45     来源: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TAGS: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