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6 15:07
南科通〔2024〕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科规〔2020〕6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后补助对象
1.2023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孵化器)。
2.2023年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且达到市级众创空间备案标准及以上并经过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级备案的众创空间(不含已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众创空间)。
二、填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并于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南宁市科技局,若邮寄请使用邮政EMS寄送,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曾鑫媛
电 话:0771-5533816
邮 箱:nn5533816@163.com
地 址: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楼16号房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全文公开)
原文发布:2024-03-01 17:45 来源:南宁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