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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关于开展南宁市2022年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0 16:56

南科通〔202445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根据《南宁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南科规〔2024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依法经营;

(二)申报并享受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如实填报研发投入统计报表;

(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设置研发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四)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涉税、涉统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奖补研发活动范围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研发活动不包括以下活动: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及创意设计活动。

三、奖补规则

(一)企业需通过企业研发活动评估后才能获得研发奖补。企业研发活动评估为合格的,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1%计算奖补金额;评估为不合格的,不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金额200万元。

(二)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进行研发奖补金额计算后,超出财政预算额度控制的,按比例调整实际奖补金额。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奖补:企业未依法依规填报统计部门《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数据;未按要求提交研发活动备案材料,或备案信息不全(备案材料清单见附件2);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四)瞪羚(培育)企业奖补另行通知,企业可自行选择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56日至517日。

审查时间:2024520日至67日。

五、申报方式

(一)表格下载。本次申报采用邮箱申报的方式。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请通过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名:yfjb2022@163.com;密码:Yfjb12345678)。

(二)申报材料发送。企业按照申报材料清单,整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nnyfjb2022@163.com。如果文件过大,无法通过邮箱报送的,可现场报送电子材料。

(三)纸质材料邮寄。材料清单中的《2022年度南宁市企业研发投入经费财政奖补申请表》纸质件打印盖章后,送到或寄到:南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联系人:张广明,电话:4807067,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淡村路5号,邮编:530031),其他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件。请务必保证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填写正确。

六、申报流程及其他事项

(一)企业根据上述申报方式报送奖补申请材料。

(二)市科技局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研发活动评估,组织科技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对2022年度研发项目在50项以上的企业,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三)市科技局根据企业研发活动评估结果,进行奖补金额计算,联合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进行奖补金额核定后,公示后按程序下达。

(四)根据《南宁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企业应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资金,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情报所联系电话:48070674881723

市科技局发展科联系电话:5533812

QQ交流群:南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交流群(群号39338841)。

 

2024419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发布:2024-04-22 16:38     来源: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TAGS:财政奖补研发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