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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关于征集新一轮“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5-07-07 18:01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央引导资金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结合年度科技计划工作安排,我厅将组织实施新一轮“协同”行动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为做好专项指南的征集凝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聚焦全区产业发展需求,采取央地资金协同、区市科技创新资源集成联动模式,通过各设区市有组织的科技创新,组织实施新一轮专项,支持各设区市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产业链,助力自治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

二、征集方式及范围

专项申报指南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请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着重从自治区“19+6+N”产业体系所明确的支柱产业、产业集群、特色和重要产业中凝练科技创新需求,也可结合本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及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需重点支持的产业发展需求。本批专项申报指南主要包括2个类别:

(一)产业科技创新类。支持自治区及各设区市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及科创型企业联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实施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明确、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获得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中高端新产品。

(二)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由设区市和自治区本级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设立区市联动专项。此轮区市联动专项选取不超过3个设区市进行,每个设区市的联动专项可获得自治区本级资金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主要支持相关市特色优势产业或重点企业,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三、征集要求及说明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准确理解设立、实施协同行动计划专项对本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切实加强指南征集凝练工作的组织协调,着眼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实际,聚焦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及科创型企业发展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提出具体技术攻关指南建议。有关指南建议请按照附件1的格式进行填写。

(二)所提建议内容不能与已获得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其他专项(含平台基地人才专项等)内容重复,也不能与已确定将以财政经费资助的其他专项(含平台基地人才专项等)内容重合。

(三)专项(项目)研发需求应来自于企业,能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符合自治区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

(四)专项(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配套资金与所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1。鼓励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原则上实施周期为3年,并取得标志性成果和可量化绩效目标,经济效益明显。

(五)提交区市科技创新联动建议的,需提供对应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按1:1比例共同出资的佐证材料。

(六)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项目在对应设区市范围内公开竞争择优支持;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公开竞争择优支持。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为体现各设区市科技局有组织的科技创新,请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收集属地各单位所提出的指南建议,梳理汇总以公文的形式于2025年7月25日前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相关材料包括word版,汇总表详见附件2。如涉及敏感、保密事项,请做脱密处理后报送。

五、联系方式

(一)产业科技创新类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李洪江、陈诺,0771—2621517、2632395。

(二)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莫冰云、马璇迪,0771—2630962、2613026。


附件:1.新一轮“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建议提出单位填报示例参考).wps

2.各设区市科技局“协同”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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