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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47-0007

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17:51

各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组织开展2025年广西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包括中国质量奖培育、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广西产业计量支撑体系提升、产业重要技术标准研制等四类。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4)。

二、申报要求

2025年9月20日前,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报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项目负责处室,纸质材料采用EMS邮寄方式报送,材料收集截止日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电子版材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指定邮箱zlfzc@gxi.gov.cn;邮寄地址详见对应申报指南。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申报材料均不予受理。

文件夹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为“类别**+申报单位”;申报表统一命名格式为“**申报表+申报单位”;附件材料统一命名格式为“附件**+文件名称”,附件材料由营业执照、申报内容证明材料、其他依次进行排序。(例如,文件夹压缩包名称:申报01中国质量奖培育项目+某某单位;申报表名称:中国质量奖培育项目+某某单位;附件1某某单位营业执照)

三、补助方式

本批次专项资金采用后补助方式。

四、资金使用方向要求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申报单位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的投入等。

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和偿还债务等支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五、其他事项

(一)补助项目不得与自治区内同类财政奖励补助资金重复申领。若存在重复申领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已发放资金,同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申报单位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因申报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或银行账户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修改,而导致资金转账失败的,后果由申报单位承担。

(三)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对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补助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771-5306865、0771-5362897。

(二)自治区财政厅联系电话:0771-5331510。

(三)纪检举报电话:0771-5301356。


附件:

1.中国质量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3.广西产业计量支撑体系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4.产业重要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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