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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4 09:57

各市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按照《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西行政辖区注册登记的生产型企业;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团队;

(三)研发能力较强,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专利,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活动较为活跃;

(四)未曾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未曾被确定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的企业;

(五)在行业中具有影响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知识产权创造(38%

评价:1.专利申请;2.专利授权;3.专利群或关键技术专利;4.商标注册。

(二)知识产权运用(30%

评价:1.专利实施;2.专利产品或驰名商标产品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三)知识产权管理(20%

评价: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宣传培训、激励机制。

(四)知识产权保护(5%

评价:知识产权维权机制。

(五)专利信息利用(7%

评价:专利信息平台、专利信息分析利用。

(六)加分项目(20%

评价:知识产权奖励、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专利代理师培养、列入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人才、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三、申报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2019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四)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五)企业相关知识产权制度、文件等复印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确定培育单位。

四、材料提交

(一)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1份,U盘或光盘)于2022620日前提交到属地所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室。

(二)电子版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内,包含:①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word版);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企业2019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④关键、核心技术专利证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⑤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激励政策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三)请各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汇总后,按推荐顺序填写申报汇总表,624日前连同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处 陈瑞信   电话:0771-5808851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知识产权促进处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书

2.申报汇总表(市局填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2523

TAGS: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