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
  • 顾问
  • 资讯
400-047-0007

南宁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2 11:31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6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713号),树立南宁餐饮文化品牌,推动桂菜、邕菜发展,进一步打造老字号品牌,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充分发挥老字号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老字号品牌消费,促进老字号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拟在全市开展“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

所谓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保护和振兴我市餐饮老字号,不仅是实施品牌战略、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南宁餐饮特色文化、开展诚信兴商、推动特色经济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餐饮老字号工作。

二、深入开展普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配备人员、加强力量,全面了解当地餐饮老字号企业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内餐饮老字号企业发展动态。

三、精心组织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根据《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办法》(见附件1)的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南宁餐饮老字号”,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以下清单收集整理申报材料,并做好资料审查和把关,确保辖区内餐饮老字号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认定规范条件要求或存在争议的企业一律不得申报。市商务局将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析、论证、评审和公示,按照择优原则认定。

(一)营业执照;

(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三)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财务章);

(四)历代传承的美食、技艺或店铺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所申报字号创立25年以上(含25年),并有地方史志、历史档案或新闻报道等证明;

(六)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及时报送材料

申报“南宁餐饮老字号”企业,须经申报单位属地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并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11116日前报送南宁市商务局流通科。(联系人:周旻,电话:5539239,邮箱:s5523806@163.com。)


附件:1.“南宁餐饮老字号”认定办法

2. “南宁餐饮老字号”申报汇总表


2021118



TAGS:老字号认定餐饮老字号